一、事項名稱: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
二、辦事依據:根據《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南府發[2012]93號)、《南寧市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15〕248 號、《關于規范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資格準入有關事項的通知》(南房[2015]694號)以及《關于對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業務的批復》(南房復[2015]91號)等規定
三、申請條件: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以申請實物配租或者貨幣補貼:
申請人單身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年滿三十五周歲;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不受年齡限制。
(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以申請租賃一套公共租賃住房:
單身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除符合前款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年滿二十三周歲。
(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可以申請租賃一套公共租賃住房:
(四)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可以申請租賃一套公共租賃住房:
單身外來務工人員申請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年滿二十三周歲。
(五)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以家庭為單位。一個家庭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主申請人。主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與主申請人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撫養關系的其他家庭成員,需要與主申請人共同申請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
主申請人的申請經受理機構受理后,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又提出申請的,受理機構不予受理;與主申請人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撫養關系的其他家庭成員,已經與主申請人共同申請,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又提出申請的,受理機構不予受理,公租房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與其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系的監護人作為共同申請人提出申請;沒有上述監護人的,可以由其他監護人代為申請。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四、申報材料:
(一)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所需提供的材料
(二)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申請所需提供的材料
(三)外來務工家庭申請所需提供的材料
五、辦理流程:
六、辦結時限:40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時間)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不收費
八、辦理地點:戶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九、咨詢電話:0771-5705842
十、表格下載
一、事項名稱:經濟適用住房申請
二、辦事依據:《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南府發【2009】70號)、《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規范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通知》(南府發【2010】66號)
三、申請條件: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市城鎮常住非農業戶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二)已婚家庭或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上單身人員;
(三)無房或現住房人均建筑面積在16平方米(含)以下的;
(四)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統計局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及家庭年人均收入標準和住房困難標準由市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根據本市住房價格、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居住水平等因素適時進行調整,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并向社會公布。
四、申報材料
申請人需向戶口所在地的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提供的資料
序號 | 申請材料名稱 | 要求 | 備注 |
1 | 申請報告(內容:工作情況、婚姻狀況、住房困難情況) | 原件 | 需填報有無未成年子女,若有則填報未成年子女信息,無也需告知 |
2 | 《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表》 | 原件 | / |
3 | 《共同申請人審查表》 | 原件 | 有成年共同申請人需提供 |
4 | 申請人、配偶及共同提出申請的其他家庭成員的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身份證、結婚證,未成年人需提供相關出生證明 | 核實原件、收復印件 | / |
5 | 申請人、配偶及共同申請人有效的現居住證明;屬第3類家庭擁有他處住房的需提供該套住房房屋所有權證 | / |
居住證明由工作單位或居委會出具 |
6 | 申請人、配偶及成年共同申請人的收入證明 | 原件 | 有工作單位的由工作單位出具;無工作單位的由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出具 |
7 | 無房單身人員要提供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 原件 | 30歲以上單身為一戶申請家庭的及達到結婚年齡(男22歲,女20歲)的共同申請人須提供 |
8 | 喪偶的需提供配偶相關死亡證明、離婚或再婚的需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 | 核實原件、收復印件 | 協議離婚的還需提供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協議 |
9 | 異地調動的職工必須提供原工作城市房改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轉業軍人必須提供原部隊出具的住房證明 | 原件 | / |
10 | 非南寧市戶口的人員需提供戶口所在市(縣)房產部門簽署的核查意見 | 原件 | / |
填寫《南寧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表》須知:
五、辦理流程
六、辦結時間:20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時限及街道辦、鄉鎮人民政府初審時限。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不收費
八、辦理地點:南寧市保障住房資格審核和管理中心
九、咨詢電話:0771-5705842
十、表格下載:
一、事項名稱:限價普通商品住房申請
二、辦事依據:《南寧市限價普通商品住房管理辦法》(南府發【2013】46號)
三、申請條件: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在本市城區范圍內工作或者居住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購限價普通商品住房:
(一)家庭人口兩人(含兩人)以上,其中主申請人具有本市城區范圍內戶籍,家庭無自有住房或者現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20平方米;
(二)具有本市城區范圍內戶籍,年滿25周歲無自有住房的單身人員;
(三)非本市城區范圍內戶籍,家庭人口兩人(含兩人)以上,能夠提供在本市城區范圍內累計兩年以上(含兩年)納稅證明或者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無自有住房的家庭;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員在申請限價普通商品住房當月前一年內擁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以及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后的工薪收入、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等。
四、申報材料
申請人需向戶口所在地的城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提供的資料
序號 | 申請材料名稱 | 要求 | 備注 |
1 | 《南寧市限價普通商品住房購房申請表》 | 原件 | / |
2 | 《南寧市限價普通商品住房申請家庭收入申報表》 | 原件 | / |
3 | 申請人、配偶及共同提出申請的其他家庭成員的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身份證、結婚證等 | 核實原件、收復印件 | / |
4 | 無房單身人員要提供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 原件 | / |
5 | 申請人、配偶及共同申請人的收入證明 | 原件 | 工作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申請人申請當月前一年內家庭收入情況 |
6 | 原件 | 非本市戶籍申請家庭必須提供 | |
7 | 住房狀況證明 | 原件 | 由工作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出具 |
8 | 購房時自愿退出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的書面承諾 | 原件 | 正在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的家庭戶必須提供 |
9 | 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殘聯出具的三級以上(含)證明材料 | 核實原件、收復印件 | / |
10 | 按照國家、自治區、南寧市有關政策規定享有優先購買資格的證明材料及相關文件 | 核實原件、收復印件 | / |
五、辦理流程
六、辦結時間:47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時限及部門間交接材料時間。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不收費
八、辦理地點:南寧市保障住房資格審核和管理中心
九、咨詢電話:0771-5705842